慧辰股份(688500)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已有投资者胜诉获赔

admin 阅读:81 2025-11-07 12:28:34 评论:0

   
   投资者起诉慧辰股份(688500)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索赔期限仅剩最后3个月,前期已有部分案件一审胜诉并获赔,另有部分案件顺利调解并获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勿错过索赔末班车。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慧辰股份(688500)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慧辰股份(68850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2023年12月23日,慧辰股份公告于2023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信唐普华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7月13日披露的《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发上市后披露的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一)《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
    2018年,信唐普华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销售合同的方式,在4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导致慧辰股份2018年虚增利润555.31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3%。
    2019年,信唐普华等通过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5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721.7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88%;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1,785.8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5.16%。
    (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签订无商业实质的销售合同、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10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396.8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2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增利润6,096.1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0.69%。
    (三)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21年,信唐普华等通过虚构与第三方业务、提前确认项目收入的方式,在6个项目中虚增收入和利润,导致慧辰股份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2,424.1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9%;综合考虑坏账损失、减值等因素影响,虚减利润1,721.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45%。
    (四)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受2018年至2021年相关项目影响,慧辰股份2022年多计坏账损失、商誉减值等,虚减利润10,496.2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9.84%。
    2023年12月7日,慧辰股份公告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3年4月27日,慧辰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142023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这一事件直接导致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慧辰”,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2月9日期间买入慧辰股份(688500),并于2023年2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本文 北京张春杰律师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ww.lvshi126.cn/post/3.html

声明

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加张律师微信,免费测算可索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