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士乳业(832786)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征集骑士乳业(832786)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骑士乳业(832786)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微信:V617889666)联系登记。
一、索赔依据
2025年7月18日,骑士乳业收到中国证监会内蒙古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03号。
经查明,骑士乳业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骑士乳业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亏损事项。
2024年,骑士乳业开展了豆粕、白糖、尿素等期货交易业务。截至2024年1月17日,骑士乳业及其子公司共计8个期货账户(以下简称骑士乳业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902.46万元,占骑士乳业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6%。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751.37万元,占骑士乳业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4.45%。
截至2024年7月18日,骑士乳业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1294.55万元,占骑士乳业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77%。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294.55万元。
截至2024年8月13日,骑士乳业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3873.36万元,占骑士乳业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8.21%。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4167.88万元,占骑士乳业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1.12%。
骑士乳业上述期货交易重大亏损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骑士乳业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骑士乳业、党涌涛、王喜临、陈勇存在积极配合、认错认罚等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一、对骑士乳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二、对党涌涛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三、对王喜临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四、对陈勇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2025年7月4日,北交所乳企“第一股”骑士乳业(832786)连发两份公告,披露了公司因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期货交易重大亏损事项,而遭监管立案并处罚的违法细节。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4年1月17日至2025年7月3日间买入骑士乳业(832786)股票,并在2025年7月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预告,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行动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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