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联众(300096)被证监会预处罚,投资者或可索赔
2026年6月12日晚间,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厦门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厦证监处罚字〔2026〕5号)。
经查明,易联众存在四项涉嫌违法事实:
(一)易联众未及时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且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时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曦私自以公司名义为其本人及关联方京发置业向张利云的5.5亿元借款提供担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1.61%,构成为关联方提供担保。2020年5月和6月,张曦再次私自以公司名义重新确认担保。上述担保事项直至2023年11月28日才披露,且未在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构成重大遗漏。2024年8月,北京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
上述担保在公司2018-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期末余额分别为5.43亿元、5.90亿元、5.35亿元、4.94亿元、5.64亿元、5.99亿元,占易联众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5.15%、67.46%、58.94%、63.85%、142.66%、179.65%。
(二)易联众未及时披露为关联方借款且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18年2月,张曦私自以公司名义向苏州诺金借款6000万元,款项全部转入京发置业银行账户,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上述借款在公司2018-2022年年度报告的期末余额分别为0.37亿元、0.44亿元、0.5亿元、0.55亿元、0.59亿元,占易联众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9%、5.01%、5.51%、7.06%、14.94%。
(三)易联众未及时披露与关联方共同借款且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1年3月,张曦及其妹张华芳私自以公司名义签署共同借款协议,向高彩娥借款5000万元,款项转入张华芳账户。该事项未及时披露,且未在2021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2025年8月,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上述共同借款在公司2021-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期末余额分别为0.52亿元、0.54亿元、0.55亿元,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70%,13.65%,16.52%。
(四)易联众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且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3年2月,北京仲裁委员会受理张利云仲裁申请(标的7.13亿元);2023年3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受理苏州诺金民事诉讼(标的5558.27万元)。张曦私自处理并隐瞒相关文书。
上述仲裁所涉金额占易联众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2.10%;上述诉讼、仲裁所涉金额7.68亿元,占易联众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99.28%,但公司2023年11月28日才予以披露。
2024年5月8日晚,易联众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等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18年6月14日至2023年11月28日期间买入易联众股票,且在2023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进一步了解。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维护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支持。
1.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建仓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
2.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
3.如果符合索赔条件,代理事宜协商一致,律师将提供正式的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主动提起诉讼,违规的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存在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有望获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http://www.lvshi126.cn/post/544.html
三、如何联系股票索赔律师?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网站:http://www.lvshi126.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本文 北京张春杰律师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ww.lvshi126.cn/post/548.html
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