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制药(688189)被证监会预处罚,投资者或可获赔

admin 阅读:16 2026-06-10 08:16:38 评论:0

2026年6月9日晚间,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6〕6号)。

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3年,南新制药控股子公司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在部分客户退货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435.8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5.96%;虚增利润总额908.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19.46%。

2023年,广州南新与部分客户分别签订《应收账款协议》,在《应收账款协议》约定的现金折扣生效后,未冲减当期收入和利润,导致南新制药2023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032.4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2.73%;虚增利润总额286.45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37.65%。

以上事项,导致南新制药共计虚增2023年度营业收入6468.2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8.69%;虚增利润总额1195.22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157.11%

南新制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监管局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并处500万罚款,同时处罚相关责任人员。

2025年10月1日,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新制药,代码:688189)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5024号)。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赔偿适格投资者的损失。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买入南新制药股票,且在2025年9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咨询。

说明: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维护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1.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建仓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

2.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

3.如果符合索赔条件,代理事宜协商一致,律师将提供正式的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存在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有望获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最新版证券虚假陈述股票名单汇总

http://www.lvshi126.cn/post/524.html

三、如何联系股票索赔律师?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网站:http://www.lvshi126.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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