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信股份(600083)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admin 阅读:22 2025-11-10 11:35:18 评论:0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征集博信股份(600083)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博信股份(600083)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联系登记。

    一、索赔依据

    2024年08月23日,博信股份(600083)发布公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即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4号。

    经查,博信股份(存在以下问题:一、2023年度业绩预告等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二、重大资产重组所购买资产实现利润与预测金额存在重大差异;三、上证e互动发布相关信息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4年7月2日,博信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江苏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2024〕118号》。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17日期间买入博信股份股票(600083),且在2024年4月17日收盘时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发起索赔(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本文 北京张春杰律师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ww.lvshi126.cn/post/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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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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