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创电子(301099)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雅创电子(301099)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雅创电子(301099)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2024年8月6日,雅创电子(301099)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经查,雅创电子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2024年6月25日,雅创电子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调整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因公司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确认持有威雅利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1.24%的股份产生的投资损益,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以及2024年一季报多计净利润分别为332.30万元、1,661.26万元、831.59万元。更正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998.56万元、4,179.36万元、2,359.98万元。
雅创电子前期披露的2023年半年报、2023年三季报以及2024年一季报涉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3年8月30日到2024年6月25日期间买入雅创电子(301099),且在2024年6月25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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