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联科技(002642)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征集荣联科技(002642)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荣联科技(002642)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联系登记。
一、索赔依据
2024年5月18日,荣联科技(002642)再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亮、王东辉、张旭光、邓前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4〕127号)。
经查,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9.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78.33%。公司触及应当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形,但未按规定在2022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
2023年1月30日,荣联科技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3〕28号)。
荣联科技于2019年7月4日、8月1日、8月26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顺联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2,956万元:于2019年11月12日和2021年12月22日以预付款等名义向供应商北京云栖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转账1,542万元;上述款项后续均转入大股东王东辉控制的北京极至科技有限公司账户。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相关资金往来构成关联交易,但荣联科技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等公告未包含上述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0年4月3日至2023年1月30日期间买入荣联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1月3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或在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4月20日期间买入荣联科技股票,并在2023年4月21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最终以法院判决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行动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号: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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