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索赔案一审胜诉,仅剩一个多月

admin 阅读:28 2025-12-08 12:38:51 评论:0

    
     投资者诉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延华智能,证券代码:002178)证券虚假陈述案迎来最新进展:一审法院判决部分投资者胜诉,判决延华智能对投资者的投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将为后续所有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提供了强有力的判例参考,极大地鼓舞维权信心。
     该案还在诉讼时效内,仅剩最后一个多月,符合条件的股民朋友可继续加入,目前,正是其他受损投资者提起诉讼的绝佳时机,千万不要错过机会。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征集延华智能(002178)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延华智能(002178)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联系登记。
    一、索赔依据
    2024年1月6日,延华智能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60号)。
    经查明,延华智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
    2022年上半年,泰和康与雅培的合作显著异常且未来是否能继续合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泰和康2022年上半年收入同比大幅下降。延华智能在不晚于2022年半年报披露前知悉泰和康上述合作异常情况,未在2022年半年报中对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导致2022年半年报、2022年三季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5,191.14万元。
    (二)2022年半年报未全面、充分披露泰和康业绩下滑的原因。
    延华智能参股公司泰和康业绩下滑具有多方面原因,延华智能在2022年半年报中的披露内容未完整涵盖实际情况,投资者无法了解到泰和康业绩下滑原因的全貌。
    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延华智能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5日,延华智能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沪证监处罚字〔2023〕29号)。
    2023年6月2日,延华智能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2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2年8月16日至2023年6月2日期间买入延华智能(002178),且在2023年6月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号: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本文 北京张春杰律师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ww.lvshi126.cn/post/233.html

声明

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加张律师微信,免费测算可索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