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翔股份(603272)迟发业绩预告,面临退市警示,投资者或可索赔

admin 阅读:10 2026-04-21 17:26:47 评论:0

2026年4月19日晚间,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

公告显示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30万元到-1,13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50万元到-1,0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1,5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00万元到16,9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到15,800万元,低于3亿元。

联翔股份表示,2026年年初,公司基于已获取的信息测算,初步预计2025年度经营业绩未在业绩预告披露范围内,因此未在2026年1月底之前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

本次事件的核心问题,并非业绩亏损本身(该情形本身不构成违法违规),而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严重滞后,已涉嫌违反信息披露及时性原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上市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及时、准确披露年度业绩预告,以稳定并明确市场预期。据此,联翔股份本应于1月份披露的业绩预告,却拖延至4月年报披露期才予以公告

2026年4月19日晚间,联翔股份同步发布《关于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公告》。

该公告显示,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经审计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受上述消息影响,联翔股份股价连续跌停:4月20日开盘"一字"跌停(跌幅10.00%),4月21日延续"一字"跌停(跌幅9.99%)。

联翔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已构成证券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受损投资者有权依法提起民事索赔诉讼,追究其民事赔偿责任。

一、哪些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6年1月31日至2026年4月19日期间买入联翔股份股票,且在2026年4月19日收盘时仍持有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索赔流程是怎样的?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为维护股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8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该系列案件法院遵循“不告不理”原则,投资者只有主动委托律师提起诉讼,上市公司才有可能赔偿损失。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我们律师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股票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投资者仍可加入索赔。

最新版可索赔股票名单汇总

三、如何联系股票索赔律师?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网站:http://www.lvshi126.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本文 北京张春杰律师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ww.lvshi126.cn/post/461.html

声明

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加张律师微信,免费测算可索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