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熊猫(600775)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admin 阅读:30 2025-11-09 12:39:11 评论:0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征集南京熊猫(600775)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南京熊猫(600775)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联系登记。

    一、索赔依据

    2025年1月13日,南京熊猫(600775)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经查明: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619.43万元到2,429.1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27.29万元到482.43万元。2024年3月29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786.2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700.95万元。公司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产生较大差异,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业务范围和财务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任何股票投资建议)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智慧交通与平安城市、工业互联网与智能制造、绿色服务型电子制造。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3月28日期间买入南京熊猫(600775),并于2024年3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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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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