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孚高科(000581)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admin 阅读:15 2025-11-09 21:51:00 评论:0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征集威孚高科(000581)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威孚高科(000581)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联系登记。

    一、索赔依据

    2025年4月11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威孚高科全资子公司威孚国贸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024年3月28日,威孚高科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无锡威孚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晓东、徐云峰、欧建斌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经查,威孚高科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未准确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平台贸易”业务进行会计核算,导致所披露的2022年度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相关财务数据不准确;二、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三、未披露2022年业绩预告。

    2023年4月12日晚,威孚高科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无锡威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公安机关立案通知暨重大风险提示公告》。

    威孚高科:国内燃油喷射系统龙头,客户涵盖上汽、广汽、一汽等车企,新能源领域已切入联合汽车电子等供应链。2024年前三季度营收82.17亿元,净利润12.77亿元。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2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12日之间买入威孚高科(000581)股票,并在2023年4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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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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