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洲智能(002122)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汇洲智能(002122)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汇洲智能(002122)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2025年11月19日,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汇洲智能,证券代码:002122)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查明:
2019年至2020年,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
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汇洲智能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故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汇洲智能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2025年10月29日晚,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5年4月29日,汇洲智能发布公告称,因定期报告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4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32025001号)。
浙江证监局已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而证监会的立案调查进一步明确了其法律责任。
虚增收入导致财务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汇洲智能已对涉及的2019年度及202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以及受上述事项影响的2021至2023年度及2024年中期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并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及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20年4月29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汇洲智能股票,并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还持有股票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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