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微电子(600360)股票索赔投资者征集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华微电子(600360)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华微电子(600360)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2025年2月12日晚,华微电子公告于2025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
经查明,华微电子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华微电子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二)华微电子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其2019年发布的《配股说明书》等临时公告中存在重大遗漏。
2025年1月24日,华微电子收到中国证监会吉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编号:吉证监处罚字〔2025〕1号)。
2024年5月16日,华微电子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1号)。
2024年4月30日,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因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华微”,日涨跌幅限制为5%,并在风险警示板交易。公司已停牌1天(2024年4月30日)。
公司自查发现存在大股东资金占用与股份代持等违规事项,随后收到证监会处罚告知书。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在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华微电子(600360)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咨询、委托,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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