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尔雅(600107)被证监会预处罚,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

admin 阅读:13 2026-01-10 10:17:42 评论:0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现已开始筹备美尔雅(600107)的索赔诉讼事项,本团队将继续接受美尔雅(600107)投资者相关索赔纠纷的委托,请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快与本团队取得联系。

一、索赔依据

2026年1月10日,美尔雅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6】2号)。

经查明,ST尔雅、郑继平等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期间,ST尔雅及子公司5家公司支付股权增资款、保证金、投资款等资金,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郑继平的授意下,相关资金流入其关联方北京中纺丝路、材谷金带,发生资金往来共计10,372万元,用于郑继平及其关联方日常经营或归还欠款,构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

ST尔雅未及时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发生额为7,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42%,2023年上半年发生额为3,22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2%,截至2023年8月15日,ST尔雅已收回上述资金及相关资金补偿款10,592万元。

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中10,222万元相关交易事项。ST尔雅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发生额分别为7,150万元、3,222万元,占公司当期披露净资产的11.37%、5.26%;资金占用余额分别为4,150万元、3,372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净资产的6.60%、5.51%。

上述事项属于应当及时披露的重大事件,并应当在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2025年4月19日,美尔雅发布公告,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郑继平先生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及郑继平先生立案。

2025年4月19日,美尔雅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28号)。

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公司实控人郑继平通过第三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涉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虽已归还但未履行审议及信披义务。此外,2022年公司与间接控股股东中纺丝路及其他关联方(黄石美红、闻世建筑等)发生关联交易合计540万元,均未按规定审议及披露,且部分关联方关系未公开。

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2024年4月,美尔雅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二、索赔条件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因欺诈发行、财务造假、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股价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投资者可就投资损失进行股票索赔。

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北京张春杰律师暂定以下范围的投资者有望获赔:凡2023年4月29日到2025年4月18日期间买入ST尔雅(美尔雅,600107)股票,并且于2025年4月18日收盘时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可通过公众号“股海卫士”报名登记。

说明:继续持有股票不影响索赔。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但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性会较大。

三、索赔流程

由于该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采取法律措施,为维护股票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张春杰律师团队(执业证号  11101200810261853,律师执业17年)可代理索赔诉讼

投资者可将上述股票的对账单(从第一笔买入打印至今)发给律师,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初步计算可主张损失数额。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目前已经有几百只股票可以进行索赔,完整名单如下点击可查看如有索赔需求,可与我们联系沟通。本团队已收到数百名投资者的索赔咨询、委托,已有多批次案件递交至法院立案,受损股民仍可加入索赔。

最新版可索赔股票名单汇总

以下股票正在索赔登记热门征集中:

东方通
联创股份
亿利洁能
东旭光电
太原重工
长江健康
未来股份
立方数科
奥维通信
海南华铁
博信股份
国联股份
高鸿股份
江苏吴中
鸿达兴业
左江科技
东方时尚
腾信创新
凯因科技
豆神教育
东方园林
浩丰科技
博天环境
中国重工

天宜上佳

首开股份
中国中期
三盛教育
京蓝科技
合纵科技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春杰律师

公众号:股海卫士

单位: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微信:V617889666

电话/手机:1391067850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本文 北京张春杰律师 原创,转载保留链接!网址:http://www.lvshi126.cn/post/278.html

声明

股票索赔 股海卫士-北京张春杰律师,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17年,山东人。 微信:V617889666,微信公众号:股海卫士,电话/手机:13910678507,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9号北京国际饭店5层

搜索
排行榜
关注我们

加张律师微信,免费测算可索赔金额